一、起诉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 我院的受案范围
我院管辖青山区范围内的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 、 婚姻家庭、继承、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
2 、 诉讼标的额内蒙古自治区以内三千万以下、自治区以外二千万以下的民事、商事案件;
3 、 被告人住所地在包头市青山区的民事、商事案件;
4、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1 、起诉状正本和副本
正本一份,副本的份数按被告人数递交。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2 、 当事人提出起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1 )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 2 )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受托人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 3 )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 4 )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 5 )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3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原告应提供自己准确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4 、涉外、涉港、澳、台诉讼需注意的事项
( 1 )原告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亲自来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应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例如护照,港、澳、台居民通行证等),并提供复印件。原告委托他人递交起诉状的,应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 2 )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的,或者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 3 )当事人从港、澳、台地区寄交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的,或者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当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 4 )起诉书、证据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等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如果需要向外国当事人送达材料的,还应同时提供被送达当事人所在国的官方文字译本。译本应由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
四、起诉状的格式
起诉状有格式要求,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署名和时间四项内容。
【 样式 】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 书写说明 】
1 、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 1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2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 3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4 )证据和证据来源;
( 5 )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2 、起诉状的纸张大小为 A4 ( 210*297 毫米),必须用墨水笔(黑色、 蓝 黑色)书写或打印。
五、诉讼费用的交纳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诉讼费用 缴 纳通知书次日起的七日内至指定的银行交纳案件受理费。 逾期不交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