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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为民 心系百姓
  发布时间:2021-09-13 17:32:34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的耐心坚守,用心执行,你们一直没有放弃我的案子,现在有了新的进展,真的太感谢你们了...”2021年9月8日上午,赵女士将一面“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了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在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74500元,每月向原告支付本金2000元,如未按约定的期限履行偿还义务,则视为剩余全部债务均已到期,原告赵某某有权对剩余未履行款项全部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李某某未依照协议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赵某某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山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网络查控,出具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对被申请人不动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赵女士撤回了本次执行申请,该案被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虽然终结了执行程序,但执行人员并未放弃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找,结合赵女士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人员多方奔走,在线下不断核实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新办了一张工资卡。随后该案恢复执行,执行人员立即对李某某账户采取了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把依法执结每一起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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