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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人民法庭 | 推行诉前调解 创新审理模式 打造物业纠纷“专科门诊”——青山区法院房产物业巡回法庭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1-11-24 14:36:07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身处基层一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不仅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正是一代代基层法官,他们用脚步丈量土地,用肩膀担当正义,立足人民法庭这片沃土,心怀信念,耕耘前行。

包头中院开“走进人民法庭”栏,记录辖区法庭主动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赤诚为民的办案故事。

 

在青山区科学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有一个开在群众家门口的法庭——青山区人民法院房产物业巡回法庭。法庭面积虽小,但功能齐全,是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专业审判于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法庭由1名庭长(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警组成。


法庭自2015年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进取,勤勉敬业,累计审理房产物业纠纷案件3000余件,诉前调解案件1000余件,每年向物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十余项,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正当利益提供了有利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调解促和谐 定纷止争护安宁2019年8月,包头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多名不缴纳物业费用的小区业主起诉至房产物业巡回法庭。在送达的过程中,这些业主称小区脏乱差,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没有履行合同所有应尽义务,缴纳全额物业费心存不甘。

 

面对这种情况,物业法庭庭长葛丽带着书记员,利用下班时间到社区调查实际情况,了解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经过法官的耐心工作,本案当场履行了9起物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以前总觉得法官高高在上,没想到物业法庭的法官工作也不容易,这么晚还专门跑来我们社区,为我们解决烦心事。”事后,不少业主由衷地说。

 

法庭成立后,大量的物业纠纷案件涌到了房产物业巡回法庭。针对案件特点,物业法庭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将诉前调解作为解决物业纠纷案件的主要方式,多次在社区办事处与业主、物业公司面对面就物业服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沟通,以法律的视角指导物业公司、业主在物业服务关系中如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通过提前介入式普法,有效地缓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减轻了基层街道组织的工作压力。自法庭成立以来,物业纠纷调撤率一直维持在81%-90%之间,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巧用支付令 快速结案暖人心2021年5月,包头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10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10件案件通过支付令方式解决了9件,只有一件进入了诉讼程序。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其特点是建立在不开庭、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且在一定期限不履行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前物业法庭积极尝试用“支付令”的方式能够更加方便快捷解决物业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满意。

 

2021年以来,物业法庭开始启用支付令方式,将70%的案件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

 

截止2021年10月底,物业法庭受理支付令案件400余件,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极大地提高了法庭工作效率。

 

增设工作站 司法为民履职责2021年,物业法庭又添“新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青山区人民法院不断激发党建活力,融合机关特色党建与多元解纷工作,以房产物业法庭为范本,在青山区迎宾路增设“红色物业工作站”,通过定位党员个性化特点以及群众多元解纷需求,量身定制以案释法、法律宣讲、巡回审判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近年来,物业法庭与街道、房管局形成分工合作、互相配合、资源优化、对接严密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多方位多渠道地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工作理念。

 

作为社区居民家门口的巡回法庭,房产物业巡回法庭承担的并不仅仅是对于物业纠纷案件的审判和裁决,很多居民遇到邻里间的矛盾、甚至一些民事纠纷,也都会在这里找一个说法。居民们亲切地把物业法庭称作“家门口的小法庭”。

 

在平凡的岗位上,房产物业巡回法庭的团队,多年如一日,在最一线与最基层的老百姓融合在一起,用最朴实的语言,用最朴实的行动,践行着法治之光,用团队的不懈努力,诠释着法律的温情,传递着法律的温度。他们默默地、孜孜不倦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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