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青山区人民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模式,转变执行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发挥执行信息化作用,穷尽线上执行举措,对执行案件开展网络查控,做到“零接触”执行。
为确保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及执行干警的疫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同时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推进以网络查控平台为核心的线上执行查控模式,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执行工作,进行线上沟通,迅速锁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执行“大数据”进行精准筛查、甄别,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扣划,提升执行到位率,全力降低疫情对案件执行进度的影响。
刘某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案件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包头市青山区某餐饮店及王某采取网络查控措施,同时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由于疫情原因一直在外地,在承办人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将全部执行款和执行费用转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上,从案件立案到案款到账仅8天时间。
包头市某物业公司是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该案执行中,执行局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网络查控措施,对张某的银行账户及财付通等账户采取了线上冻结措施。在随后的电话沟通中,执行法官向张某详细告知了强制执行采取的各项惩戒措施和逃避执行面临的严重后果,敦促主动履行义务,在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了判决书载明的义务,将执行款项全部支付给申请人,从立案至结案仅用时10天。
疫情防控期间,青山法院积极利用网络查控措施,同时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积极沟通,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保障执行工作有序推进。在对案件的查控筛查中,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中有存款的及时冻结、扣划,自2月中旬至今,线上执行行动已执结案件67件,执行到位金额324.16万元,及时有力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