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正式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本案中,被害人与三名被告人发生口角冲突,后三名被告人将被害人叫到现场,殴打被害人并抢走手机。三名被告人通过殴打取得手机密码,后将手机变卖,所得钱款用于消费。经社会调查发现三名被告人由于父母离异,长时间缺乏照顾,父母没能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和交友情况,缺乏教育引导,家庭教育缺失,交友不慎,遇事不考虑后果,盲目跟从,最终导致本案发生。
为帮助被告人在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后能够得到家长的有效关爱,青山法院少年法庭依据未成年人“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庭上结合社会调查结果,在法庭教育环节,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庭上痛哭流涕,悔过自己的错误;其家长也掩面而泣,为自己的“甩手家长”行为感到愧疚和自责。
被告人虽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也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这个案例再次给家长敲响警钟:总以忙于工作为由,长期疏于管教,忽视子女的异常行为、交友情况,可能导致子女形成不劳而获的错误观念,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而家长也可能因“怠于履行管教职责”的行为,违反监护人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正确引导教育未成年人的禁止性规定。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既是教育孩子的起点和基点,也是造就孩子成才的必要条件。家长仅仅履行抚养义务远远不够,要多关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变化,扛起教育和陪伴的责任,形成良好的养育观念,掌握合适的教育方法,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青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大量个案分析,发现不良家庭环境、不当监护方式成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未成年人保护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案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青山区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该法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案例。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家庭教育指导与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心理辅导、法治宣传等有机结合,延伸审判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