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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闻】 青山区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执行指挥中心“1845”实体化运行模式纪实
作者:赵玉婷  发布时间:2022-06-20 08:47:05 打印 字号: | |

化繁为简,提质增效。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规程》等规定,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1845”实体化运行模式。青山法院按照建立“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新型办案模式要求,不断拓展思路,在原有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构建执行指挥中心“1845”实体化运行模式。执行指挥中心“1845”运行模式,是指建立起以1个中心为中枢,集中办理执行当事人初次接待、制作发放法律文书、线上线下查控、办理委托事项、录入强制执行措施、网络拍卖辅助、接待执行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项事务,同时承担繁简分流、案件质效、执行案款、终本案件4项管理职责及5项技术服务的一体化指挥平台,实现了执行案件信息全链条可监督、全节点可查询,进一步提升了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打造链条协作、团队作战工作机制。青山法院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通过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划分,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形成以执行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员额法官为核心,分设一个快执团队、三个普执团队,在执行指挥中心下设事务团队的工作模式,全面建立和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机制。

提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保障。为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青山法院一方面结合各岗位工作职能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需求,对执行办公场所进行改造。重新优化指挥中心功能区域,新设四个执行接待室。新的工作环境使青山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进入“快车道”。另一方面制定《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发放的规定》、《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流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结案管理的通知》等配套运行制度,制作格式化法律文书及流转制式表格等文件模板等,优化执行案件实体化流转接点监控,系统化的规范了执行案件运行全流程。

创新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流程。青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后,案件每个环节都有设立团队运作,每件案件的每个环节也都有团队内人员专门负责,分段集约地对执行工作司法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打破了案件执行权力集中的现象,是对“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进行的全面革新。此外,通过细化办案流程,制定严格制度,强化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的管控,提升执行人员的质效意识,执行质效也得以大幅提高。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开始后,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截至6月中旬,结案率为55.87%,较上一年度增长18.87%,案件执行周期也大幅缩短,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由2021年的109.74天缩短至75.89天,平均缩短33.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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