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按照《青山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城市管理常态化办法》、《关于开展“为企解困、为民解忧”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及《青山区人民法院群众有诉党员服务方案》有关要求,我院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动员党员及团员队伍,每周五安排半天时间,到包联社区、村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在自由路文昌社区、色气湾村、银匠窑村,经常能看到我院身穿社区志愿者马甲的志愿者们,把志愿服务送到居民、村民身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氛围,带动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党员团员志愿者与社区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等一起移除楼道杂物、规范摆放非机动车、劝阻不文明行为。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卫生死角等问题及时上报社区,将存在的问题积极清除。
下一步,青山法院将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法院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聚焦“民”字,全面提升为群众办实事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