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马和“蒙古马精神”解读。蒙古马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蒙古马的体格不算高大,平均肩高120-135厘米,体重267-370千克。但他们身躯粗壮,四肢结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被毛浓密,毛色复杂。它们不畏寒冷,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由于耐力超强,蒙古马常常承担诸如驿站传书等特殊任务。一旦号令下达,蒙古马就身载使者,快速奔赴下一个驿站,任何恶劣气候和环境都阻挡不住蒙古马的步伐。
2014年1月26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内蒙古考察指导工作期间,勉励干部群众“蒙古马虽然没有国外名马那样个头高大,但生命力强、耐力强、体魄强健,我们干事创业就要像蒙古马那样,有一种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精神”。2019年7月15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指导工作期间,再次提到“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蒙古马精神”,是对内蒙古自治区干部群众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坚韧不拔、一往无前精神状态的深刻总结。深深融入内蒙古各族人民血脉的“蒙古马精神”,已成为激励人们自强不息,不断向前的强大精神力量。
为进一步弘扬“蒙古马精神”,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形象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高院和包头市中院的统一部署,青山法院于近日召开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郭超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自治区高院开展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青山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并围绕大实践活动的“四个载体”进行逐项分解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责任明晰、任务明确,将大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郭超院长从“蒙古马精神”的实质内涵出发,阐明并宣讲了“蒙古马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价值,号召青山法院全体干警以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为引领,实字当头、以干为先,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树立青山法院守正创新、一马当先的形象。
郭超院长强调:
弘扬“蒙古马精神”,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脚踏实地开展活动。要用“实干”把“蒙古马精神”落实和彰显到全院的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升审执质效,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弘扬“蒙古马精神”,就要勇于查摆问题,积极赶超跨越,紧锣密鼓、旗帜鲜明地争先进位。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下大力气弥补不足、攻坚克难,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实现全院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
弘扬“蒙古马精神”,就要深入总结活动成效,不断提升法院文化建设“软实力”。及时提炼、挖掘代表性的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与青山法院法律宣讲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日常活动相结合,营造弘扬“蒙古马精神”浓厚舆论氛围,着力打造集法律宣讲、干事创业、惠民利企为一体的“青法名片”。
弘扬“蒙古马精神”,就要以忘我的精神引领审执质效跑出“加速度”。时不我待,进字为先,结合“蒙马奔腾2022”“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紧盯各项审执关键指标,坚持“日调度、月通报、季约谈”制度,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全力补强弱项、提升中间项、领跑强项,引领全院的审执质效跑出“蒙马奔腾”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