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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迅速核实执行财产线索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王晓月、赵玉婷  发布时间:2022-08-23 17:34: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收到申请执行人赵某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冒着烈日酷暑,快速出击,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院于2022年6月2日立案受理赵某某申请执行内蒙古包头市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及线下传统查控,反馈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到庭申报财产,亦称没有。承办法官将查控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征求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的意见,其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并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承办法官向申请人释明,终结本次执行并非执行完毕,如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应当及时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官,经核查属实仍可予以执行。

2022年8月11日上午,申请人联系承办法官,称被执行人有一笔入账进入被执行人名下账户。线索就是命令,冒着高温,承办法官于当日下午即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前往核查,经核查,被执行人名下确有该财产,承办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进行了冻结,账户中共冻结七万余元并依法进行扣划,承办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变更该账户账号,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件的顺利执行,离不开执行法官的迅速出击,也得益于申请执行人能够及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向承办法官提供关于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既能快速兑现自己的胜诉利益,又能帮助法院更加精准、高效地执行,推进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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