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在青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2年,青山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报告从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中心工作、确保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全面总结概括了青山区人民法院一年来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包括: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建设;立足民商事审判职能,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提升司法公信。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包括:法治护航让营商环境更优、多元解纷展现诉源治理成效、“智慧法院”为便民司法赋能。
严格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创新。包括: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压实审判管理职责、促进审判资源高效运转。
推动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作风。包括:夯实思想阵地,筑牢政治忠诚;坚持组织引领,担当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建,打造最强支部;坚守廉政底线,持续强化作风;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监督。
报告提出青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总体思路和安排:2023年,青山区人民法院将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本次人代会确立的任务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实现“七个新青山”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