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自治区党委、市委和青山区委“两会精神”、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纪委公报;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打造“包你满意”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包头市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十条措施。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忠诚底色。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贯彻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包头市中院的工作要求,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基层法院工作始终。要强化司法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打造我市“包你放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筑牢法院铁军。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建设带动法院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不断打造过硬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