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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双一流】“法院+行业协会”党建共建新模式——中共青山区法院机关第四支部与青山区物业行业党委签署党建合作协议
作者:潘 骥、董馨媛  发布时间:2023-03-11 10:06:34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法院+行业协会”党建共建新模式,日前,中共青山区法院机关第四支部与青山区物业行业党委在青山区人民法院红色物业法官工作站签订《党建合作框架协议书》,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第四支部书记、立案庭庭长李霞,乌素图法庭庭长石新栋以及青山区物业行业党委副书记张磊、青山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李静、青山区红色物业促进会会长李凯、青山区人民法院部分干警、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共享青山区红色物业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资源、打通“物业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的解读与法治宣传、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文体交流、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等多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

郭超院长指出,要紧紧围绕 “党建引领”这一总抓手,建立高效顺畅的“法院+行业协会”对接交流机制,鼓励和引导物业行业特邀调解员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流程,培养行业调解人才,加速推进物业纠纷案件诉前化解机制,将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法官要主动与物业行业调解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常态化进行法律宣讲和业务指导,促进行业调解员法律知识与业务能力的提高,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与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张磊副书记表示,将继续发挥“枫桥经验”在物业行业的作用,加强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确保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在物业行业发挥作用,积极主动配合青山区人民法院的业务与党建工作,发挥行业党委的红色引领作用,鼓励物业企业真正把党建与业务双融合,提高物业企业服务能力,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意识与服务意识。

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总体框架布局下,先行先试,善作善成,努力提高“一站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法院+行业协会”党建共建新模式,发挥出行业协会在定分止争方面专业、便捷、亲民、高效的优势,打造多元解纷“青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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