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鄂尔多斯市,开展异地强制腾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圆满完成该项强制腾房交接任务。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某位于伊金霍洛旗某小区房产。房产拍卖成功后,青山区法院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要求其主动腾出房屋,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导致房屋无法交付买受人。为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岳立杰制定详细的执行腾房预案,带领本院4名执行干警前往伊金霍洛旗进行腾房。
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抗拒执行行为,执行团队先行商请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兄弟法院非常重视,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仍派出多名执行干警配合行动。
经过周密的安排,腾房前一天青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先行到房屋所在地核实房屋情况,发现有居住痕迹,但家中无人。同时,执行干警与当地公安机关、房屋所在社区及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得到了各单位的支持。腾房当天,两家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房产处,从上午10:00到下午16:00点,历时6个小时,终将房产腾空完毕,并当场履行了房产交接手续。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全程录像,确保执行规范化、透明化。此次腾房行动有力震慑了“老赖”,极大增强了执行干警的办案自信。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稳步发展,以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为目的,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高擎法律利剑,重拳惩治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