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简报
【“调解暖民心”案件展播】诉前调解止干戈,寻求纠纷最优解
作者:范琳琳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3:05 打印 字号: | |

为节约司法资源,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青山区人民法院“10+3”法官工作站积极对接街道社区,打出“迎难破冰+诉源治理”组合拳,入站法官深入群众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普法,“手把手”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近日,万青路街道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张某与王某于2016年开始借贷往来,王某借款用于包揽工程。双方约定月息2分。在疫情爆发前,王某本金利息均能如期支付,但近两年,其因生意原因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也未能偿还本金。经过对账,王某于2022年2月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认可欠付张某本金120000元。

万青路街道法官工作站入站法官范琳琳在收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发现张某与中间人刘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又是刘某的初中同学,双方通过刘某介绍认识并开始借贷往来。为使案件调解顺利开展,范琳琳法官通过张某联系了中间人刘某让其参与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范琳琳法官让中间人发挥润滑剂的作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消除抵触心理,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在情感上达成共鸣,在解决纠纷上达成调解共识。王某认为张某不讲朋友情谊,自己以前利息如约给付,但现在张某明知自己没钱,还要进行诉讼。范法官根据其心理特点,积极与其沟通,从法律情面释明道理,告诉其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均可行使的权利,另外还从道德的角度劝解王某,要常怀感恩之心、念相助之人,欠钱还钱,天经地义。经过法官的反复说服教育,王某终于放下误解,最终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示: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诉前调解会从案件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大量的释法工作,以锲而不舍的条件促成双方实现“共赢”,寻求纠纷的“最优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此外,诉前调解不用向法院交纳诉讼费,还能节约时间及诉讼成本,是解决纠纷矛盾的另一种选择!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