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学习宣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300多户业主的烦心事解决了
作者:王晓月、赵玉婷  发布时间:2023-07-18 08:48:13 打印 字号: | |

今夏,持续的高温让人们无精打采,但包头市某小区的业主们正高高兴兴地等待领取房本,然而一盆冷水却浇落下来,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中业主们缴纳的维修基金及契税100多万被青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办理房本的事情一下变得遥遥无期。

事情缘起于包头市某公司与段某、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纠纷经终审判决:一、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包头市某公司劳务费1567609.62元;二、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包头市某公司公司保证金1000000元及利息;三、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段某及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均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包头市某公司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执行指挥中心前期查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账户资金149万余元,段某名下账户仅有零星余额。

执行过程中,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称账户中的资金为近三百户业主购买其开发的底店所缴纳的契税、登记费等,用途为代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法院的冻结行为会导致其无法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损害了业主利益。同时,300余户业主的情绪也十分激动,多次联系承办法官要求解除冻结。法官一边安抚小区业主情绪,一方面耐心劝说本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调解。初次调解时,包头市某公司不认可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解除账户冻结的要求,不同意以其他财产解决处理本案,并要求扣划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内资金。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冻结其账户的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青山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张,裁定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包头市某公司依法申请复议。三百户业主购买底店所缴纳的契税、登记费账户仍被继续冻结中。

鉴于近三百户业主因账户冻结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影响人数众多,影响范围较大,不利于社会稳定,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法官对法律和政策的解读及反复调解,包头市某公司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包头市某公司同意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的冻结,并给予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履行期限。300余户业主的烦心事就这样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工作中化解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青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相结合,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