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是前移司法服务端口,整合内外调解资源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青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拓展司法服务职能,积极构建“政协+法院”的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模式。
7月24日下午,青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赵亮邀请青山区先锋道政协调解员,蓝天救援队队长李海峰在青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
2022年5月李某因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向武某借款20000元,承诺项目取得收益还款,并向武某另行支付3000元作为报酬。还款期限已到,但李某迟迟未偿还借款也未支付报酬,武某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员李海峰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双方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深入了解得知,双方为多年好友,并且李某一直有还款意愿,但现在因投资项目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于是调解员找到切入点,从珍惜兄弟情入手,论理说法,分析利弊,并在双方关系缓和后,提出双方均认可的方案,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书。政协委员行业范围广,沟通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有他们参与纠纷调解,能使当事人更快信服,在“政协+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中是法院的“强外援”。
本次调解中,当事人武某提出这样的担忧:“调解协议有效力吗?”赵亮法官对其疑问进行了法律释明:经调解员签字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调解的效力,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赵亮法官对武某与李某达成的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当事人的心结迎刃而解。
“政协+法院”的模式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赞誉,有助于积极推进司法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以诉前调解的“小切口”推进诉源治理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