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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双一流】青山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第八次院务会
作者:马淼  发布时间:2023-08-15 08:52:39 打印 字号: | |

8月11日下午,青山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第八次院务会,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同志主持会议,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政治部副主任袁敏通报了7月份全院政务管理工作情况;立案庭副庭长刘茹通报了本院7月份立案管理有关情况;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颖通报了本院7月份审判绩效管理有关情况,并对本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指标进行了分析解读。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俊结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方案》通报了我院智慧法院建设评估得分情况,要求将工作方案中各项指标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郭超院长围绕各部门有关通报内容及近期重点工作和任务,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各庭室要不断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需求,组织干警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法官助理、书记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积极适应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法院干警队伍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要衔接新旧指标,强化审执质效。要充分发挥各分管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盯紧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严格审限管理,落实质量监督,切实提升质效核心指标。要做好新旧指标衔接并轨运行工作,在认真分析研究新指标的同时切实抓好旧指标落实,提升对结案率、首执到位率、首执完毕率和清积率等重点指标的认识。要锚定新旧指标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三是要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应用能力。各位干警要深刻认识智慧法院应用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化应用培训,在工作中广泛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向科技要动力,最大限度激活司法效能,持续推进智慧法院评价指标体系填报工作,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四是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政协+法院”诉前调解模式和载体,联动政协委员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发挥政协委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让小调解实现大作为,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紧盯成功案例,不断总结提炼相关经验方法,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使“政协+法院”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上,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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