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青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普法团队一行人走进青山区先锋街道青园社区,就共同加强生态保护,促进基层环境建设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联合基层社区在法官工作站开展“共建生态家园,共享美丽世界”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横幅,向来到现场的群众发放自制的宣传手册,现场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并针对《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环境”相关内容,向群众进行详细讲解,提醒群众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低碳美丽家园。社区居民对此次活动热烈欢迎并积极参与,向干警们提出了诸多法律问题,干警们也逐一耐心回答,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生态文明的理念,逐步形成绿色的生活方式。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利于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有利于更好地讲好中国生态文明的故事,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本次活动也切实增强了辖区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下一步,青山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环境保护法治宣传,通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推广绿色发展方式,持续让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