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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暖民心”案件展播】邻里纠纷无小事,诉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杨阳  发布时间:2023-09-02 10:27:48 打印 字号: | |

为节约司法资源,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青山区人民法院“10+3”法官工作站积极对接街道社区,打出“迎难破冰+诉源治理”组合拳,入站法官深入群众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普法,“手把手”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谢谢法官给我们调解,我们也不想逞一时之气,当时也是在气头上,通过您的耐心释法,我们也意识到大家邻里邻居的确实应该各让一步把事情解决了就行了。”
俗语有云“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无小事,和谐的邻里关系对家庭、社会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杨阳法官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坏责任赔偿纠纷的案件。

基本案情,原被告系同一栋楼的上下楼邻居,去年8月某日,被告李某家水管破裂,因家中无人,未能及时发现该情况,导致水浸入原告家中,造成原告家中财物损失。法官通过阅卷及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发现原被告双方已由物业公司、村委会、民商事法律调解中心协商调解多次未果。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相邻纠纷情理交织,邻里矛盾不能“一判了之”,并且双方系同村又是多年的老邻居,还是有不错的调解基础。于是法官在开庭前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当双方当事人来到调解室时,双方情绪激动火药味十足,各执一词,剑拔弩张,互不相让。为了使当事人的矛盾能够化解,法官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明确双方诉讼请求,告知诉讼风险,双方如需对漏水原因及财产损失走鉴定程序,很可能增加诉讼成本,最终得不偿失。同时以法律开路,宣讲《民法典》有关邻里关系的规定,把情理和法规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双方听,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了当事人双方各自的难处和实际情况,开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自身经济负担。并且让双方明白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邻里之间和睦关系才有利于长远发展。多要一点、少要一点虽然看似维护了自身利益,却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团结互助。
调解结果,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及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统一意见,同意法官调解方案,欣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且当场履行完毕。困扰双方一年之久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择居仁里和为善,善与人同德有邻。在对门相见不相识的城市小区,邻里情谊更加值得珍惜,面对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大家应互谅互让,以团结友爱的精神维护和睦的邻里关系。邻里间发生矛盾纠纷,不要采取过激行为进行维权,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维权时也要注意相应的经济成本是否合理,各方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要站在对方的角度观察和考虑问题,切实维护和谐美满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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