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恰逢青山区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青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和青山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社区民族团结月主题党日活动。
21日下午,青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深入先锋道青园社区,为青园社区居民带来了《中央 自治区 包头市委 青山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青山区民族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活动中,通过课堂式解读,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社区各族群众详细讲解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及“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主题等具体内容,针对居民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
本次活动还开展了“石榴籽法律志愿服务”,第一党支部干警依托法官工作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针对居民提出的邻里、物业纠纷等普遍性问题给予满意答复,打破了社区居民遇事犯愁、法律知识欠缺的壁垒,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下一步工作中,青山区人民法院将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拓展延伸,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向各族群众讲清楚“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引导各族群众紧密团结,更加坚定的紧跟时代步伐,奋进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