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邀请政协委员参与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执前和解,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案情回顾,2023年,被告郝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某小区内区间道路上由北向南行驶,与同方向在前骑自行车的原告张某某发生刮碰,造成原告受伤、物品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郝某赔偿原告张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2392.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郝某未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义务,原告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为首次申请执行,标的较小,按照青山区人民法院“政协+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该案件分流至法院执前调解中心,青山区政协委员王毅认领该案进行执前督促。王毅委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耐心沟通,解开当事人心结,向郝某详细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权衡利弊,当场履行,支付了全部案款。
2023年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政协+法院”职能优势,在执前督促阶段引入政协力量,不断拓宽多元解纷新路径。政协委员认领执前督促案件后,发挥其整体素质高、行业范围广、沟通能力强的优势,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促成执前和解,优化司法资源,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执行成本,兑现胜诉权益。在强制执行正式立案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彰显了司法权威,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
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政协委员在各行业的专业优势,不断延伸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青山区社会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