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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榜样】铿锵玫瑰映法徽 最美巾帼奋斗者——青山区人民法院女法官刘茹事迹
作者:潘 骥  发布时间:2023-11-28 08:54:42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挖掘法院干警身边榜样,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近日将陆续在我院微信公众号“身边榜样”栏目刊发我院干警的优秀事迹,号召我院全体干警争先创优,立足本职岗位,凝聚干事创业激情,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干练身姿,充满了正能量,话语虽少,主持公道以理服人。齐耳短发,说起话来春风细雨,善意的笑容、浅浅的酒窝总是挂在脸上,忙碌的身影总是活跃在办案一线。无论身处哪个岗位,她都秉承“公正胜于一切”的办案理念,始终坚持立身有责、恪尽职守,勤勉为公、公正司法;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贞信仰,更展现了一名新时代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和不懈追求,她就是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刘茹。

       刘茹,1982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毕业,2012年7月进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速裁团队从事书记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工作。现任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曾先后荣获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22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青山区最美巾帼政法卫士等荣誉。

       刘茹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靠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专业理论学习。从进院那一刻起,她始终把学习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修行”。对她来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还是一种精神追求。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她总是挤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反复研读政治理论与业务书籍,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经过多年的锤打磨炼,她不但思想觉悟高,宗旨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而且审判理论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

       落实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要把身心完全沉入到审判工作当中,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在法院能够打一场公正、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她的内心有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此生只做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认真办好”。工作17年来,刘茹守着这份承诺,一路走下来。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她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不含糊,一是一,二是二。她时刻告诫自己要拿绣花针干活,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客观、公正地把握尺度,落实“案结、事了、人和”的民事审判理念,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力求每一份判决于法有据、以法为度、公众认同,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刘茹常与同事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有时候他们争的就是一口气,为了化解一个心结,法官的奔波与劳累都值得的。在许多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要自行举证是很有难度的,刘茹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注重倾听群众诉求,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一位市民骑乘电瓶车出行,路上与另一位骑电瓶车的外卖小哥相撞、受伤。当事人把该外卖小哥所属的平台、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多方各执一词,审理陷入僵局。期间刘茹多方奔走,收集关键证据,最终证实了该起交通事故的确发生在送餐服务过程中,替当事人讨回了公道。

       还有一位老人在超市购物,在经过水果区域时被理货人员放置的箱子绊倒,超市认为是老人自身原因造成伤害,双方争议较大,且老人家庭条件较差,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刘茹法官积极参与调解,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向双方释明各自责任分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超市几日内就将赔偿款支付,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木兰映法徽,巾帼谱华章。刘茹同志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脚步不会停歇。她将继续以严谨细致的态度,为民解忧的温情,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展现新时代女法官的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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