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手写的感谢信,表扬两名执行法官高效敬业,在多次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并作了大量工作后,在较短时间内帮助其实现胜诉权益。
案件起因:民间借贷 达成调解
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赖某、李某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赖某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曹某50000元,如赖某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按照全国银行业间一年期贷款利率四倍计息。
执行经过:申请执行 终本结案
调解协议达成后,赖某并未按约定日期履行调解协议,曹某于2022年03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过查询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后,案件终本结案。然而终本不代表结束,寻找财产线索的工作的一直没有停下。
执行完毕:坚持不懈 全部履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承办法官多次至外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都无果。在2023年底开展的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法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至人民法院,此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承办人从“情、法、理”三方面入手,通过坚持不懈的调解及耐心的释法明理,并由一名担保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最终按照和解协议约定按期全部履行,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当事人以亲手书写感谢信的方式对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到底的工作态度表示赞扬,字里行间包含了曹女士情真意切的感谢,也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在执行路上拼搏进取,担当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