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老王在春节期间参加家庭聚会,众多亲戚难得聚在一起,老王又爱喝酒,不知不觉就喝多了,已成醉酒状态。和老王平日关系很亲近的侄子提出开老王的车送他回家,刚上车,老王看到车上放着的杀羊刀,拿起刀便捅向侄子的小腹。经法医鉴定,侄子的损伤程度有三处为轻伤二级,有一处为重伤二级,综合伤情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老王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也十分不理解,侄子和自己关系很好,从来没有矛盾纠纷,怎么会拿起刀捅人呢?自己对当时的所作所为完全没有印象。无论是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讯问,还是庭审中的陈述,老王都认罪认罚,且有强烈的悔罪之意,奈何伤害已经造成。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老王的家属和侄子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老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春节这个团聚和喜庆的时刻,家庭聚会、朋友重逢,喝酒聚餐必不可少。但酒精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可能导致一些人做出不理智的冲动行为。青小法在此提醒您:享受酒精饮品时,要时刻注意酒量和自我控制,保持头脑清醒,避免酒后争吵、打架等行为,别把亲情“喝”没了,把自己“喝”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