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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枫桥——包融共治】青山区人民法院:1小时拿到案款,跑出执前督促“新速度”
作者:赵玉婷  发布时间:2024-04-08 08:59: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邀请青山区人大代表郝芮连通过执行督促的方式成功引导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义务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高某委托刘某进行期货交易投资,双方转账交易多次,期间有相应收条及微信记录为证。双方在进行委托理财时产生争议,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委托理财合同无效,并请求判令刘某返还本金。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但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判决刘某返还原告高某本金77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剩余部分案款未能积极履行,于是高某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执行申请后,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查看执行依据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发现该案被告已经履行部分义务,具有积极配合履行的意愿及可能,于是立即联系青山区人大代表以执前督促的方式引导刘某积极还款。

       人大代表郝芮连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立即通过电话与刘某沟通,向其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及执前督促阶段及时履行的优势,经过人大代表的耐心解释,刘某接受了代表的建议,同意将剩余案款全部支付给高某。从电话沟通到案款到账,不到一小时,申请人高某就收到了全部案款。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执源诉理,青山区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开启“法院+”工作模式,在执前督促阶段引入人大、政协等多方力量,不断拓宽多元解纷新路径。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探索执源治理新举措,强化执前督促程序,促使胜诉权益“快兑现”,矛盾纠纷“早解决”,真正做到高效便民、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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