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青山区人民法院先锋道街道法官工作站与政协特邀调解员合力在诉前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将矛盾化解在了“家门口”。
2014年,王某给白某供应水泥,货款共计65200元,白某支付了一部分水泥款33000元,后续再没有支付剩余货款,王某找白某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
先锋道街道法官工作站法官孙昊宇在了解案情后,发现两人多年间一直针对欠付的水泥款有联系,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于是联系政协特邀调解员苏弈宁组织调解,二人认真梳理分析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疏导,二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使案件在诉前顺利了结,双方握手言和,对本案的处理方式感到非常满意。
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把司法服务向前端延伸,努力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