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于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法治之力助推诚信建设工程。
近年来,青山区人民法院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建立“10+4”法官工作站,坚持精准施策,提前释法明理,不断打造“多元+全程”立体式解纷新格局,逐步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
其中,房产物业巡回法庭构建“1+1+1+N”网格化物业纠纷诉前化解体系即“一个小区+一名调解员+一个法官工作站+社区、街道、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2024年,法庭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辖区内366个小区、商事主体巡回开展法律咨询及调解工作,让居民能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法官就居民提出的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向居民宣讲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能动司法,目前物业纠纷诉讼案件由年均700余件下降至300余件,为辖区内居民的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
青山区人民法院聚焦司法公信力建设,以采取强制措施、执前督促、提前预警、“法院+”联动共治等为着力点,将“末端执”变为“前端治”,多向发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全面助力诚信建设。一是在执行阶段引入“法院+人大”“法院+政协”各方力量,拓宽执源治理新路径。发挥政协、人大整体素质高、行业范围广、沟通能力强等优势,由特邀调解员督促义务方积极履行义务或和解。二是对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通过书面提醒、法律释明、协调调解及后果警示等多种形式,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的工作机制。三是依托法官工作站开展普法宣传、专业调解等司法服务,多种途径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营造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依法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今年以来,青山法院已对2459人次发布限制消费令,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23期曝光台。同时将35名自然人,11家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均以同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
自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司法作风。院党组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高度重视,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列入党组会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率先垂范,带头报告记录,以实际行动传递敢于填报、积极填报的信号,做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以诚信助审判,以审判促诚信,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