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30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通过集中自学、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4月28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体学习,通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对照联系学,确保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4月29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邀请青山区纪委监委派驻信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崔海波同志围绕“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三个方面,教育引导全体参学干警始终把党纪党规印刻在心,积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审判工作的自觉遵循。
4月30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交流研讨。通过交流研讨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紧扣《条例》学习内容,全面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党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立足岗位职责,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关键。要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住学习重点,紧密结合自身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实际情况,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三是坚持正风肃纪,以高质量工作实效彰显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要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和党的纪律建设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建设实际问题,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