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山区人民法院聚焦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推进与各个部门、机构联动共治,深入践行“人大+法院”、“政协+法院”、“法院+特邀调解员”执源治理新路径,将执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助推地区诚信建设。近日,人大代表、政协特邀调解员同日分别执前督促成功,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李某与郭某因口角引发打架,郭某将李某嘴角打伤后,带李某至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后,原告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郭某承担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多项费用。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郭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费用共计1134.84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大代表郝芮连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积极参与执前督促工作,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及执前督促阶段及时履行的优势,同时针对双方的心结,人大代表也从个人生活、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劝解,并告知双方有矛盾应当妥善解决,万万不能动手。被执行人通过人大代表的耐心调解也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同时也表达了对申请人的歉意,并一次性支付案款。
郝某在青山区某饭店从事后厨面点劳务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根据相关证据显示,可以证实青山区某饭店欠付原告郝某劳务费用,但该饭店已经注销,而实际经营者李某应当支付相应劳务费用。经审理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郝某劳务费10172元。案件生效后,郝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政协特邀调解员刘海通过了解判决内容以及执行申请后,积极参与该案执前督促工作。刘海调解员通过积极联系被执行人,阐述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在权衡利弊后,全部履行。
为使执源治理效果有效延伸至各个领域,青山区人民法院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判后督促相关制度,并将执源治理贯穿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及执行全过程,旨在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2024年至今,青山区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履行完毕40余件,达成和解协议20余件,为构建社会诚信建设注入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