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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严纪律,守底线
作者:刘小英  发布时间:2024-05-17 09:27:4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院范围内持续掀起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热潮, 5月15日上午,青山区人民法院督察室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采取“领读领学+体会交流”形式,召开专项学习会议。

       会上,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爱芹,在认真自学基础上逐章逐条领学,重点对新旧《条例》对比学习,对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分析阐释,对学习体会分享交流,对重点难点问题答疑研讨,力求做到学懂弄通、学深学透。督察室主任刘恺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她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尤其突出了对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重视,立足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突出、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一规定,无疑是对党员干部担当精神的有力激励,也为青山区人民法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提供了纪律支持。

       宋爱芹组长强调,督查室作为承担着全院纪检工作的督察部门,一定要原原本本学,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将其内化为行为自觉,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要融会贯通学,强化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把握《条例》的新要求新变化,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联系实际学,把学纪与执纪高度统一起来,确保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切实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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