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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融共治】青山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引纠纷 “政协+法院”来化解
作者:潘骥、石新栋  发布时间:2024-05-28 08:47:4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青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多元解纷合力,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多元+全程”的立体化解纷新格局。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成功将案件化解在诉前,推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为辖区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5月22日下午,青山区人民法院乌素图法庭庭长石新栋联系政协委员,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模式,于诉前成功化解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年8月,被告刘某、张某分别与原告青山区某银行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8万元、6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每月还息,到期还本。该贷款发放后,二被告不按时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经银行客户经理通过电话、短信以及上门催收仅收回部分本息。2023年开始二被告间断失联。至起诉前已累计违约近30期贷款。二被告称现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不善,无稳定收入来源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某银行近日将刘某、张某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青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备诉前化解的可能性。诉前调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这两件案件委派至被告居住的辖区派出法庭——乌素图法庭进行诉前调解。石新栋庭长邀请政协委员作为本案特邀调解员进行矛盾化解工作。

       法官与政协委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开展释法析理,一方面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耐心解读法律法规,希望其能积极主动还款;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建议银行工作人员考虑被告目前的经济困难,希望其能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该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金融贷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随着辖区内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增多,青山区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集中妥善化解,是维护金融秩序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体现,充分运用“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模式,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多元化、集中式、多渠道沟通调解处理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辖区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构建起了具有青山特色的“多元+全程”立体化解纷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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