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刘茹联合政协特邀调解员于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争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宗旨与理念,让诉源治理工作成为法院工作新常态。
原告白某某在青山区自营一家酒水商铺,2023年初开始为被告卫某经营的某烧烤店供应酒水。因二人关系较好,卫某平时就有先赊酒水,后结账的习惯,到2023年底,经双方核算卫某共计拖欠白某某款项近一万元,双方约定卫某于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归还,如有违约,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还款期限到期以后,白某某多次要求卫某偿还欠款,卫某一直以烧烤店经营不善为由推脱至今。2024年5月初,白某某到法院申请立案。
青山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接到立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原被告系熟人关系,适宜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至原告所居住街道——万青路街道所在的万青路法官工作站当日值班法官刘茹处进行诉前调解。
刘茹法官接到案件后联系到政协特邀调解员刘海一同参与诉前调解。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室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利害关系,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刘海以双方有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事实为切入点,针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相关法律问题解读,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对被告卫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偿还货款不仅会丢掉自己的诚信,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原告白某某开始时情绪一度失控,拒绝沟通交流。经过法官与调解员的安慰和引导才愿意表达自己的感受:自己一开始也是看在朋友关系上才同意卫某赊账的,是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现在自己很失望、很心寒。
经法官与调解员释法明理,原告白某某也愿意再给被告卫某一周时间筹措资金,至此,双方消除了分歧,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市场主体应该诚实守信、遵守承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一旦签订就应该认真履行,不能随意毁约,共同维护合法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在下一步的诉源治理工作中,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职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逐步构建起“多元+全程”的立体化解纷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