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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你的“薪”事在我心上——青山区人民法院一次性执结15件农民工欠薪案件
作者:赵玉婷  发布时间:2024-07-24 08:51: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一次性高效执结15件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到位19.29万元,有效保障了15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刘某等15人受雇于张某到包头市青山区某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抹灰、油工等工作。劳务期满后,张某拖欠刘某等人薪资拒绝支付。刘某等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获得支持,仲裁裁决决定张某支付刘某等15人劳务费共计19.29万元。仲裁裁决文书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快速行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经过反馈,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款物。

       为了让15名申请执行人尽早拿回工钱,执行法官随即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向其发出预限高、预拘留通知书,详细向其释明当前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的政策,若不及时履行,法院将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并严肃表明法院严厉打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坚定态度。迫于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被执行人张某连夜乘坐火车从四川前往青山区人民法院表示同意给付拖欠的薪资,并于约定时间将全部款项支付至人民法院执行案款账户,至此,该劳动争议系列案执行完毕。

       保障劳动者、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劳动者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民生问题,采取快速反应、高效落实的执行行动,坚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用司法“力度”捍卫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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