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涉金融案件审判质效,高效推进涉金融案件多元解纷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文基一行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包头分局开展交流座谈。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包头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占云,包头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秀莹,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包头分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梁超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马文基副院长指出了在金融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点、问题和困难,并对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雷占云副局长指出,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督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与法院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有助于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推动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希望法院开通涉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切实加强涉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马文基副院长强调,青山区辖区内金融机构林立,青山区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有义务也有责任推进金融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会同有关行政机关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稳妥做好强力追赃挽损、僵尸企业出清等工作,服务保障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要充分认识和切实发挥审判工作在金融领域的作用。坚持正确金融审判理念,加快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经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要强化金融机构前置处置,不断提升工作合力。构建法院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沟通机制,创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前端化解、快速化解能力。积极探索金融领域前端治理和后端审判的对接机制,更好发挥司法审判的作用,为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维护辖区金融市场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