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青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无诉讼村示范点”揭牌仪式
作者:潘 骥  发布时间:2024-08-14 08:49: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打造“多元+全程”的青法特色解纷新模式,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在青福镇二海壕村委会举行“无诉讼村示范点”揭牌仪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魏治中、青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勇出席揭牌仪式,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文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魏治中副庭长、张勇副书记共同为“无诉讼村示范点”揭牌。

       张勇副书记在揭牌仪式致辞中表示,开展“无诉讼村示范点”创建工作是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实现社会和谐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政法系统强化机制创新,坚持“标准化”和“差异化”相结合,提升化解成效的必然要求。要以本次创建工作为新起点,进一步扩大“无讼”乡村(社区)的覆盖面,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的“无讼”环境。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就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座谈,并对如何切实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为辖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行了深入交流。

       马文基副院长表示,青山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无诉讼村示范点”挂牌为契机,积极组织网格员与辖区居民多沟通、多了解,尽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街镇”。

       马文基副院长强调,“无诉讼村示范点”挂牌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重要方式。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以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青山区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讼”向“少讼无讼”转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府院协同、法院保障、全民参与”的工作理念,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保障作用,把“无讼村(社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党委部署、服务发展大局、为民彰显公平正义、切实化解纠纷的重要抓手,绘就法治青山“新枫景”。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