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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诉前调解持续发力,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作者:袁丽云  发布时间:2024-08-20 08:31:03 打印 字号: | |

       “袁法官您好,我公司准备撤回对某钢结构公司的起诉,正在准备提交撤诉申请,非常感谢袁法官高效有力地促成调解。”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巡回法庭于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为涉案企业节省了诉讼成本,更为涉案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珠海某机械设备安装公司与内蒙某钢结构公司签订了《管道施工安装合同》,由该机械设备安装公司承揽某钢结构公司的工艺管道安装事宜,合同施工完毕验收结算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机械设备安装公司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某钢结构公司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损失。

       青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现本案争议相对较小,如将该案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将有助于企业高效、低成本解决纠纷,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巡回法庭进行诉前调解。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经过沟通,内蒙某钢结构公司称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袁丽云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凭借自己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从情、理、法角度出发耐心做当事人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从合作与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并释明如能通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能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省去诉讼费用成本,又能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极大减轻诉累负担。

       最终经过调解,珠海某机械设备安装公司同意内蒙某钢结构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所欠工程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青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拓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路径,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组合拳,力求化解纠纷有力度、有温度、有速度,最大程度减轻涉案企业诉讼负担,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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