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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青山区人民法院:耐心调解显成效 当场履行促和谐
作者:赵  伟  发布时间:2024-09-03 08:41:12 打印 字号: | |

       8月26日,青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双方并不相识,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请被告帮忙办理开采石灰石矿山相关手续,并给付被告5万元开展相关工作。被告也多次帮助原告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但事情一直未能办成。原告认为被告应该退还全部五万元,被告称已将各类支出扣除后将剩余款项全部退还原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原告将被告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倾听双方当事人各自诉求。被告称自己长时间做生意,从来没有拖欠任何款项,这次是平生第一次成为被告。被告本不认识原告,只是碍于朋友请托帮忙,并未从中获利。原告称自己经济状况困难,本想创业,未料因为疫情耽误,不但未能开工,还亏损几十万,自己也是因为生活困难不得已才提起诉讼。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被告表示理解原告为此付出的努力,可以调解结案。原告也表示如果被告可以当庭支付23000元,可以接受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给原告转账23000元,本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一纸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调解高效便捷优势,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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