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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出击 “执”守中秋——青山区人民法院开展“青执利剑之中秋猎赖”专项行动
作者:靳  峥  发布时间:2024-09-18 12:14:56 打印 字号: | |

       在中秋节来临之际,青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节的“黄金期”,集中开展“青执利剑之中秋猎赖”专项行动,21名执行干警兵分七路,奔赴三十处现场,全力出击“执”为胜诉当事人安心过节。

       被执行人田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按月偿还,但近期田某却未按和解协议及时履行。“中秋节能不能团圆,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在失信公告与依法拘留的威慑下,田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将逾期未履行的欠款还清,并保证后续将严格按照和解协议按月偿还,李某某也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表示愿意再给田某一次机会,二人冰释前嫌。

       “法官,大过节的,我又马上要考试了,能不能再宽限几天?”被执行人蔚某这样说,但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因久久拿不到二百余万元合同欠款,情绪比较激动,不愿相信蔚某的诚意。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商定待被执行人蔚某考试结束后,再就履行细节进行协商。通过兼顾执行的刚性与柔性,平衡执行的力度与温度,执行法官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避免给被执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法官,大过节的,我又马上要考试了,能不能再宽限几天?”被执行人蔚某这样说,但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因久久拿不到二百余万元合同欠款,情绪比较激动,不愿相信蔚某的诚意。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商定待被执行人蔚某考试结束后,再就履行细节进行协商。通过兼顾执行的刚性与柔性,平衡执行的力度与温度,执行法官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避免给被执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中秋佳节将至,青山区人民法院再次提醒广大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非出路,积极履行为正途。选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就能与家人安稳团圆过节;试图躲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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