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没想到案件终本后法院还会管!”申请执行人崔某感激地说着,并向执行干警李海送上精心准备的锦旗,旗上“有解思维 贴心法官”八个大字,就是对本案最好的诠释。
崔某与梁某某本是大学舍友,2016年起,崔某陆续将自己的三张信用卡借与梁某某,梁某某用于投资、贷款和日常消费,截止2019年,梁某某已欠款27万余元并迟迟不还,崔某遂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梁某某于十五日内偿还本金,但梁某某始终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崔某无奈之下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梁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梁某某也下落不明,案件难以执行,在将梁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和纳入失信人名单后,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终本”不代表“终止”,执行法官并未停下脚步,仍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持续关注,力争保障申请执行人崔某的胜诉权益。近日,执行法官接到崔某电话称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地发现梁某某踪迹,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该地。
为提高执行质效,降低异地执行风险,我院执行干警提前联系赛罕区人民法院寻求人力与场地支援,在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找到梁某某,并将其拘传至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面对强大的司法威慑,梁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积极地与崔某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圆满结束。
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醒各申请执行人,“终本”不等同于“终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即可申请恢复执行。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有解”的眼光发现问题,以“有解”的手段拿出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