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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政协+法院+街镇社区+行业协会”多方发力,用“新”模式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老”问题
作者:李 霞  发布时间:2024-10-22 17:29:29 打印 字号: | |

       “我们并不是要赖账,而是觉得这物业服务货不对板,所以一直没交费,可没想到一辈子遵纪守法,退了休居然因为物业费成了被告。”在小区的调解现场,两位成为被告的大爷如是说。

       本案在开庭时,法庭里挤满了旁听的业主,庭审进行了近三个小时,两位大爷一一出示小区乱堆杂物、人员进出无序、物业报修响应不及时的照片。原来,两位大爷因为被物业公司起诉,不仅成了被告,也成了小区里的名人,于是二人一边积极自学物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边主动走访300多户业主,一一征求意见,并作为证据提交到了法庭。

       庭审过程中,面对两位大爷拒交物业费出示的证据,物业公司称正是因为包括被告在内的部分居民长期不交费,才导致目前小区保洁保安力量不足,居民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长期存在,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是艰难运转,甚至难以为继,但也在提供最基本的公共区域清扫及垃圾倾倒服务,居民若再以服务质量等各种理由为由拒交物业费,服务质量将更难以保证。

       面对老旧小区目前出现的“物业费低—服务差—拒缴费”恶性循环,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可能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否则不但无法解决已有的问题,更有可能加剧双方的对立。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先去社区和行业协会进行实地走访,再决定案件的处理方向。经与街道,社区及行业协会的多轮深入座谈,了解到目前我市老旧小区虽然物业费并不高,但很多原国企居民都习惯了无偿享受单位后勤提供的基础清扫服务,因此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后,部分居民对社区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模式较为抵触,认为物业的服务并不值这么多钱,因此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即使较低的物业费也收不齐,更别提涨价,所以很多物业公司因为亏钱不愿意入驻老旧小区,而已有的物业公司也存在管理能力不足、服务意识差的问题,导致居民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更不愿意交纳物业费,最后形成恶性循环。

       小区是百姓居住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社区治理的基础单元。面对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困在的困境,法院协同街道社区、行业协会没有停止寻求解决纠纷的脚步,在多方讨论中,行业协会提出了“服务清单制+按季度缴费”的管理模式,通过清单划分服务边界,明确服务事项,打破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信息隔阂,让物业服务内容“一目了然”,业主监督更加高效,双方沟通联系更加密切,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对于这一新型管理模式,我市物业行业尚无尝试,但对于如何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新的管理模式值得一试。于是,承办法官在初步征询物业公司及两位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拿着上述方案,决定带案下社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当天,街镇主任、社区书记、政协特邀调解员、物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二位大爷,均早早来到了位于案涉小区居委会二楼的调解室。

       调解过程中,大家均不回避问题,围绕老旧小区的物业应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目前遇到的困难应如何破解等诸多难题,畅所欲言,气氛热烈,调解从下午三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五点半。二位大爷在认真聆听了行协秘书长付融冰的专业讲解和介绍后,对于物业行业及行业目前所面临的诸多困境有了更多的理解,也消除了之前对于街镇社区引入物业管理的诸多质疑。并且二位大爷还在政协调解员张文刚的提议下,提出愿意发挥好余热,架起街镇社区与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配合街镇社区做好下一步的沟通协调工作。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表示,愿意撤回对二位业主的起诉,在司法程序之外,用友好协商的方式回应业主的理解跟善意。

       “这两起案件到此有了圆满的结局。但作为法官,我想我们的职责不仅在于审理个案,更在通过办案,见微知著、由表及里,从个案感知百姓日常的难事烦事揪心事,触摸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痛点,主动担当作为,与各方携手共进,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承办法官李霞说道。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凝聚多方合力,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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