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郝经营着一家烟酒店,闲来无事经常刷短视频平台直播。2023年某日,老郝和小高在同一个直播间“相遇”了,随后二人经常在线上互动,后来又成为线下朋友。小高自称是某单位领导,人脉广、能力强,认识某主任,还当着老郝的面给某主任打过电话。老郝深信不疑,请小高帮助办理其女儿医院工作的调动及转正事宜,向小高转账25000元。后小高又自称认识某地社保局的相关领导,能帮老郝办理提前退休,老郝先后向小高转103066.4元。小高还自称认识市里相关领导,虚构其在某煤矿投资灭火工程,老郝又向小高转账259000元。
先后转了这么多钱,可事情始终没有办成,老郝才察觉到不对劲,在此期间小高还骗取老郝微信转账70600元、支付宝转账12003元、现金10000元、10条硬中华烟价值人民币3816元、酒鬼酒一箱价值人民币1608元。案发前,小高仅退还被害人老郝8000元,经审计,老郝共被诈骗477093.4元。而小高诈骗所得钱款全部用于购买体育彩票、个人消费、抖音充值。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能帮助被害人女儿办理工作转正,为被害人提前退休,投资煤矿灭火工程的事实为由,骗取被害人郝某某人民币477093.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继续向被告人追缴赃款人民币477093.4元,返还被害人。
本案中被告人小高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也不存在任何“高科技”,在防骗宣传已经广泛普及的今天,被害人老郝依然被诈骗四十余万元,究其原因,就是自身防骗意识不足以及妄想通过“请托办事”等不合规的方法达到目的。网络的隐蔽性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这更需要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谨慎结交网友,杜绝网友提出的各种转账要求,同时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合法办事,就不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