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 12月1日,被告人高某某在某餐饮公司担任钟点工、外送担当职位,主要负责门店外送业务,即与各个平台顾客订单对接配送,包括接单、备菜、派单、外送员管理、顾客对接、食材领取等工作。2023年12月1日,公司发现高某某存在截留餐费情况。经核对,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联系顾客直接收取餐费共计133552.2元,未将所收餐费上交公司,也未告知公司收到顾客餐费,而将私自收取的餐费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高某某家属代其退缴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减轻、从轻情节。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近年来,职务侵占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出现了主体多样、手段隐蔽、金额巨大等特点,严重影响了企业权益,更影响经济秩序。在此,法官提醒广大“职场人”,廉洁从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从业规范,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企业财产,中饱私囊,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也将导致企业资产流失,损害企业利益,制约企业健康发展。希望从业人员无论是否受到监督,都能坚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