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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故事】锦旗+1 来自被执行人的肯定
作者:于茗宣  发布时间:2024-11-05 08:38: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交通肇事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专程来到青山区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写着“司法公正为人民 善意执行暖人心”的锦旗,向执行局干警常俊表达了感激之情。

       2011年10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事故受害人赵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抚养费共计15万余元。

       自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干警通过与被害人赵某某家属交谈得知,赵某某系整个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自其因与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去世后家庭一度陷入困境,生活难以维持。为推动案件执行进程,同时也为了保障受害人家属的正常生活,执行局干警在被执行人王某某收监后前往服刑监狱与其沟通,起初王某某抗拒情绪强烈,认为自己服刑后人生没有了希望,破罐子破摔,拒绝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后来在对其传达相关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被害人家属难以维持生活的状况后,在法理与情理的共同作用下王某某转变了自己的想法,表示愿意履行相关法律责任,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在执行局干警的积极督促下,王某某出狱后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相关款项,2024年10月,王某某终于将赔偿款履行完毕,这起交通肇事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为了表达最真挚的谢意,被执行人专程赶到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锦旗,对办案人员的善意执行、公正司法表达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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