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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从冤家亲戚变为朋友”
作者:王浩宇  发布时间:2024-11-07 10:24:18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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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原本是亲戚,为了这些事情闹到法庭上,太不应该了。”

       “因为生活困难,我一直还不上钱,因此和杨大哥产生了误会,感谢秦法官提供这个平台,耐心引导我们坐下来协商,以后我们还能做朋友。”

       这一切还得从兴胜镇人民法庭在诉前成功调解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说起。王某原本是杨某妹妹的丈夫,两人关系一直不错,之后王某与杨某妹妹离婚,两人也一直有联系。2021年,王某想购置一台电动车,问杨某一次性借款10000元,杨某出于信任借给了王某。2021年到2024年期间,杨某多次催要,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欠款。无奈下,杨某将王某诉至青山区人民法院。

       青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涉案金额也较小,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本案矛盾纠纷效果更好,于是将案件分流至兴胜镇人民法庭。

       兴胜镇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秦雯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了解基本案情后,组织双方调解。

       “他本来是我妹夫,之前关系一直不错我才给他借钱,法官,你评评理,就一万块钱,他拖了好几年,今天必须让他一次性给我付清。”

       “法官,虽然钱不多,但是我一直没有固定工作,现在压力大,实在是没法一次性拿出来,能不能分期?”

       “我不可能相信他,必须今天就把钱给我还了。”

       一见面,杨某与王某就产生了激烈争吵,表示双方无法调解。秦雯法官先分开双方,让彼此情绪降温,随后听取双方的意见,耐心进行沟通。

       秦雯法官先向王某详细解释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逾期还款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同时,从诉讼成本和人际关系维护的角度出发,劝导王某尽快达成还款协议,进行还款。

       劝解完王某后,秦雯法官又和杨某进行沟通。“王某现在经济困难,不是要赖你帐,你们本来是亲戚,你看还能否再信任一次他。”

       听完秦法官的话,两人都冷静了下来。之后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自2024年11月起,王某每月月底向杨某还款1000元,直到还请所欠款项为止。

       “法律不是冰冷冷的条文,在办案中要讲清法理,又要说清事理,还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秦雯法官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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