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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报名公告
作者:薛斐斐  发布时间:2024-11-18 08:36:43 打印 字号: |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报名公告

       为稳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范我院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拟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已公示的69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中选取4家作为我院的拍卖辅助机构。符合条件、有意与我院拍卖工作合作的机构,请按本公告要求向我院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公示如下:申报条件1.具备与网拍辅助工作相适用的固定经营场所、设备设施;2.具有与网拍辅助工作相适用的摄影摄像、信息技术,法律、拍卖等专业人才和一定数量的其他工作人员;3.能够按照拍卖要求收集、整理拍卖财产信息,制作视频、照片和文字描述等说明拍卖财产状况的材料并及时反馈执行法院;4.具备与执行办案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执行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移动执行APP相连通的网拍辅助服务平台,能够对咨询、引领看样等网拍辅助工作全程留痕、留档备查;5.具备承担网拍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和能力。申请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报名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3.辅助机构专业人员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等);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5.自有设施、设备清单(注明名称、型号、用途等);6.《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7.其他符合承担网拍辅助工作的材料,如已承担过网拍辅助工作的实绩报告、服务法院名称及数量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日15时止(以接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以上材料须按顺序彩色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我院执行局邮箱(btsqsfyxff2026@163.com),邮件及文件标题为机构全称。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薛斐斐

电  话:16647211067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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