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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二手车买卖起纠纷 快速调解促和谐
作者:刘  磊  发布时间:2024-11-22 08:59:55 打印 字号: | |

       “感谢袁法官,没想到通过调解,我们的案件这么快就解决了,不仅节省了时间还省去了诉讼费用,真的太好了!”

       近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进涉企纠纷实质化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9月4日,原告任某与被告王某二手车信息部签订《二手车辆转让协议》一份,约定被告将价款630000元的某品牌小轿车出售给原告。交易过程中,原告任某支付了定金及部分购车款,剩余款项通过分期按揭贷款支付。然而,原告任某在驾驶车辆时发现车辆实际行驶里程与表显不符,存在调表情况。为此,原告任某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车辆里程数在特定时间段内存在大幅减少,且右前翼子板确有修复痕迹。面对鉴定结果,被告王某二手车信息部提出异议,认为鉴定机构系单方委托,过程不透明,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于是原告任某将被告王某二手车信息部诉至法院。

       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袁丽云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仔细审查了案件中的各项证据,确保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本着以最小诉累解决纠纷的原则,袁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双方矛盾。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后,耐心的对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退还车款,原告将车辆返还给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并及时履行。

       此案件反映了二手车交易中常见的信息不对称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意在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前应该充分了解车辆信息,必要时可以借助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于卖方而言,诚信经营,如实告知车辆状况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交易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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