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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一场“老无所养”的家事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作者:王浩宇  发布时间:2024-12-25 08:35: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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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辛辛苦苦把他们养大,现在他们却这样对我,我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这是他们应尽的责任!”躺在病床上的张某流着眼泪说道。

       “母亲将主要财产赠予大哥,现在需要人照顾了就起诉我们。我们不愿意。”五个儿子中的其他四人情绪激动地说道。

       年近九十高龄的张某与五个儿子原本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究竟因为什么产生了这么大的矛盾?这一切还要从老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说起。

       多年前,张某与丈夫共同养育了五个儿子,他们曾是老人晚年的希望与依靠。但在丈夫去世,自己把房子给了大儿子之后,一切都变了。今年,张某的身体每况愈下,健康问题接踵而至,最终丧失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五个儿子中只有大儿子不离不弃,承担起了照顾老人的责任。而其他的儿子们却选择了冷漠与忽视,对老人的住院与病痛不闻不问。老人无奈,最终起诉了自己的五个儿子,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青山区人民法院兴胜镇人民法庭庭长秦雯看到案卷后,不禁皱起了眉头。老人家年岁已大,生活不能自理,还没有生活来源;五个儿子家庭情况各有特殊,还因为老人财产分配不均闹起了矛盾……既要老人老有所依,又要化解子女间的嫌隙,怎么办?

       “秦法官,母亲一直都是我在照顾,付出的最多,这次母亲生病住院,他们四个不闻不问,这样的态度让人心寒,必须让他们出赡养费!”

       “母亲在60岁的时候就把她名下唯一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了大哥,当时就说好了以后母亲由大哥赡养,现在母亲不能动了,又来找我们,我们不愿意。”

       调解现场,五个被告互相指责,眼看着又要争吵起来。秦雯法官连忙把他们分开,开展“背对背”调解。

       秦雯法官让大儿子冷静了一下情绪:“母亲把你们兄弟几个拉扯大不容易,再困难我们也要想办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对不对?我也知道,这些年你一个人照顾母亲很辛苦,但你是老大,房子也给了你,你得起带头作用,引导兄弟五个共同承担,这样才能克服困难。和他们赌气也不管老人了,这哪行。”

       “老人家这么大年纪了,你们难道忍心看到她生活无着落吗?”“家里兄弟姐妹多,老人有时候可能做不到一碗水端平,不要因为一点矛盾便把血肉亲情割舍了……”秦雯以道德和亲情为切入点,对其他四个儿子进行疏导。

       就这样,经过秦雯法官用法、用情、用心地劝解,五人终于表示,愿意共同赡养老人,并就赡养费的具体数额进行了协商。

       “法律的本质是解决问题,面对人民群众的矛盾时,一味的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要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对症下药,进行调解沟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到法理与情理的兼顾”秦雯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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