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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助力物业解纷走上快车道
作者:付  洁  发布时间:2025-01-17 08:46:15 打印 字号: | |

       2025年1月9日,一起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纠纷当庭履行完毕。

       某物业服务企业起诉至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业主刘某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8484元及违约金424元。房产物业法庭于2025年1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前调解阶段,法庭了解到刘某未书写书面答辩状,书记员指导刘某填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素式答辩状,在填写过程中,被告业主刘某按照答辩状需要填写的项目向原告某物业服务企业核实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情况、物业费的支付标准、计算方式、违约金的约定及计算方式及原告提供物业服务的证据,在完成答辩状的填写后,法庭对于业主依据合同负有的义务向被告刘某进行了释明,最终业主刘某当庭不仅支付了原告主张的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期间的物业服务费,还主动支付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总计10730元。原告放弃了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就此解决。

       该案原告某物业服务企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候某表示,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进行诉讼,其作为公司员工负责公司的诉讼事宜,要素式起诉状将起诉需要明确的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等各项内容逐一进行表格化填写,一目了然,使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代理人能够更加精准的表述诉讼请求以及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该案被告业主刘某表示,被起诉后人就是懵的,通过法庭指导填写要素式答辩状,明确了应当核实的事实,在原告出示物业服务合同和提供物业服务的证据后,也明确了物业费的支付标准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

       房产物业法庭庭长付洁说,房产物业法庭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多数是物业服务企业起诉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纠纷,诉讼标的多为几千元,有些案件诉讼标的只有几百元,诉讼标的普遍较小。由于案件标的小,法律关系相对简单,被告极少委托专业律师参加诉讼,业主在法庭指导下逐项填写要素式答辩状,即便在没有专业律师代理的情况下,也能完成要素式答辩状的书写。在填写要素式答辩状的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案件争议焦点如物业费标准、金额、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情况、服务期限等逐项进行确认,明晰了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和自己的合同义务。部分案件通过法庭引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答辩状并进行释法明理后达成调解协议,有些案件当庭即时履行,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除此之外,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房产物业法庭作为集物业纠纷源头治理、指导调解、示范诉讼、执前督促于一体的一站式物业纠纷疏导、化解平台,自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以来,通过多种方式推广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的使用,在对物业纠纷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过程中倡导申请立案的当事人使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素式起诉状;在面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物业“法律明白人”培训过程中讲解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的填写方法;在深入小区巡回调解过程中摆放新版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二维码,便于拟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当事人下载使用。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房产物业法庭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使用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申请立案的使用率达到83%,物业纠纷化解效率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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