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最后私了解决了!咱最近手头紧,是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挣点儿快钱?”
“好办法!咱们在饭店等着,看到有人酒后驾车,就开车撞上去,他们肯定不敢报警,能敲他们一笔钱!”
近年,多地出现了新的“碰瓷”案件,这些团伙专盯酒驾司机,故意开车剐蹭,利用酒驾司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类似案件。
2023年冬天,一个小团伙在凌晨蹲守于饭店、烧烤店门口,发现酒后驾车的人员后,驾驶自己的车辆故意与酒驾的车辆发生剐蹭,随后团伙其他成员共同参与谈判,以报警为要挟,强行向被害人索要赔偿金。该团伙先后6次敲诈勒索共计17700元。
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相要挟,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四名被告人认罪认罚,退还受害人的钱款并得到谅解,最终判处四人缓刑,并处罚金共32000元。
本案被告人因“听说朋友酒驾后发生事故,通过赔偿与人私了”而产生了由此挣快钱的想法。其实近年来全国多地破获类似的“碰瓷”团伙,青山法院也新收了一件14人团伙,在呼包鄂地区敲诈了60余起。可见这种犯罪方式在被广泛效仿,社会影响恶劣。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是必要手段,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驾车,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才是减少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的根本。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如遇到类似“碰瓷”的情况,应及时报警。